开江县梅家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
2015年05月07日来源:办公室点击:
事证第 151142300496 号
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
( 2014 年度)
单 位 名 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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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江县梅家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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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代表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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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
《事业
单位
法人
证书》
登载
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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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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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江县梅家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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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旨和
业务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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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文化宣传、劳动保障、低保救助、医疗卫生等公益性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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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 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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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江县梅家乡梅家社区仁义街168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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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代表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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邓 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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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办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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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(万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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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费来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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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补助(财政拨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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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办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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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江县梅家乡人民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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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产
损益
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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净资产合计(所有者权益合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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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初数(万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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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末数(万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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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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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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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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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江县梅家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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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业人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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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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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《条
例》和
实施细
则有关
变更登
记规定
的执行
情 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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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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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
展
业
务
活
动
情
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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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,梅家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在乡党委、政府的领导下,全体工作人员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,认真按照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,努力把“中心”建设成为“服务更优、效率更高、为民更便、形象更佳”的便民服务窗口。截止12月底,中心受理1152件,办结1152件,办结率100%(即办件350件,承诺件802件);受理咨询750人次;加盖行政印章1123件。 一、加强领导,突出重点 1、认真学习文件,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相关要求,乡党委高度重视,把工作提到了党委的议事日程,在党委成员的分工中,便民中心由党委副书记负总责,形成了党委挂帅,分管领导具体抓,办公室责任落实,分工明确的工作格局。截止12月,中心召开学习会6次,学习有关文件、机关管理以及行政效能的相关规定,业务培训会2次。并深入各村了解、督查村便民服务室代办事项的情况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、工作责任心、群众的认知度等方面,为2014年规范化服务型政府(机关)建设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。 2、中心坚持“依法行政、高效便民、群众满意、追求卓越”为重点。一是实施事前服务。加强宣传力度,使广大群众对中心的办理事项和程序进行了解、知晓。二是事中公开。凡进入中心的审批事项、办理部门、办理窗口和办理人员对外公开,申报资料、审批内容和审批程序对外公开,审批时限、承诺事项以及办理时限对外公开,增强行政审批的公开性和透明度。三是事后监督。对进入中心的行政许可事项、非许可审批事项和行政服务事项,严格按照《行政许可法》和有关规定予以统一规范和加强监督管理。 二、改进服务手段,提高服务品位。 1、强化协调职能。利用部门集中办公的优势,发挥“中心”的协调作用,切实解决群众及企业反映的实际问题。 2、完善制度,提高监控,规范内部管理。继续坚持以制度管人、引导人。对中心《日常管理制度》、《文明服务用语》、《日常行为规范》、《工作考核办法》等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和完善,从出勤、执勤、工作态度、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细化、量化,提出更加明确和严格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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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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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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绩效和
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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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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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受捐赠
资助及使用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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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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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业单位
委托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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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。
法定代表人: 公章:
2015-05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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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办单位意见(含保密审查意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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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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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表人: 乔宁川 联系电话:18782893168 报送日期:2015年05月0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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